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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学系学风建设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9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          指导思想

学风是学校的立校之本、发展之魂,是高校学生学习、生活、纪律等风貌的集中体现。优良学风是一种积极的氛围,使学生既感到压力,产生紧迫感,同时也是一种动力,使学生能积极进取、努力向上,制约不良风气的滋生和蔓延。优良学风还是一种凝聚力,有利于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。为帮助我院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树立远大的理想,端正学习的目的与动机,形成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的优良学风,特制定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工程与技术系学风建设实施方案。

二、          工作职责

1.制定学风建设实施方案,执行学风建设奖惩制度。

2.检查“三纪”工作,查课堂纪律、自习纪律、考试纪律。

3.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二下午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总结、交流、研究工作。

三、          学风建设规章制度

1.       学风建设制度与规定

1)坚持“四查”、“三个制度”

“四查”:查课堂出勤情况,查上课自习手机入袋情况,查早晚自习情况,查晚归及就寝情况。

“三个制度”:坚持东、西两院值日老师、干部对各班每节课的查到与及时通报制度,坚持值日老师、学习部每天早、晚自习查到与及时通报制度,坚持各班学习委员每节课前5分钟查到制度,认真填写班务日志。

2)关于节假日前后的规定

节假日前后所有同学无特殊原因一律不能请假,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离校和返校。节前各班宿管委员需提供信息准确的本班去向表,任何同学不得以车票原因请假,如有个别特殊情况的,必须由学生家长提前向书记或班主任请假,否则一律视为旷课处理,并给予系部处分并通报批评。

3)关于执行东校区早晚自习考勤制度

执行大一、大二早晚自习考勤制度,由学习委员在班级考勤中如实记录违规情况,并上报给学习部。凡迟到三次作旷课一节课时处理,早自习未到作旷课一节课时处理,晚自习早退或未到作旷课两节课时处理。

2.       学风建设相关要求

1)日常上课、仔细纪律要求

学生上课、自习必须带课本,不得玩手机,不得上课睡觉,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不得带早餐等食品进教室,自习时保持安静,不大声说话。凡违反此要求的同学,记迟到一次。

2)日常查课要求

由值班老师、系办公室值班干部、干事进行日常课堂检查,系领导进行抽检,检查班级到课率、手机入袋和上课带书本情况。值班干部、干事及时找各班学委核对迟到、早退、缺到和违纪同学名单,及时通报到班群。

3)寝室文明情况检查要求

宿管部要加强寝室文明管理工作,把宿舍文明建设作为学风建设的主要阵地之一,重点检查不按时就寝、晚归、过度玩游戏(玩游戏时间超过22:45)等违规情况,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,作为违规处理,扣综合测评分。

4)特别要求

学生应该重视创新学分,在大一至大三期间至少要获得2个学分的创新学分,否则不能正常毕业。创新学分的获得方式具体参看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创新学分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》。

3.       学风建设相关处理与处罚

1)凡违反学院《学风建设规章制度》上课迟到、早退、玩手机、带食品进教室、晚归寝室的同学,学习部、宿管部通知违纪同学必须写出2000字的自我检讨交班主任;凡上课迟到、早退、玩手机、带食品进教室达3次的均作为旷课一节处理,并通知家长;凡旷课的同学,班主任当天通知家长,累计旷课三次的同学,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并要求学生写出3000字的自我检讨。

2)凡节假日前后旷课的同学一律给予违纪处分,取消一学年评优评先资格。扣除旷课同学双倍综测分,写出3000字检讨,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。

3)凡在学校院、系的学风检查及通报中,出现某班学风整体较差的情况,将对该班进行通报批评,取消该班本学期的评选优秀班集体的资格,班长、团支书、学习委员作出深刻检讨,限期整改。扣除缺到同学双倍综测分,写出3000字检讨,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。

4)每月30日前学习部对各班课堂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将结果发在班群,在教学楼前进行公示。学习部及时对违规同学作出处理,通知旷课的同学安排在下晚自习后的时间进行补课时。

5)凡旷课10-15节给予通报批评,旷课16-20节给予警告处分,旷课21-25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旷课25-30节给予记过处分,旷课30节以上给予留校查看处分。

附件: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创新学分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》

 

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工程与技术系

2019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