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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班会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5-1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交通事故,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保障校园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秩序,促进“平安示范校”建设,根据湖南文理学院《校园摩托车、电动车优化管理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经学院商议决定组织开展以“文明交通行,文理我最行”为主题的“学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”主题班会活动。

班会内容:

2023年5月11日,工学系组织开展了以“文明交通行,文理我最行”为主题的“学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”主题班会活动,同学们通过观看校园交通安全视频,进行“校园交通安全大讨论”等活动,深刻了解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在平时的生活中,同学们要重视交通安全,学习和积累交通安全常识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无论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出行时,要做到“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”,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,做到注意力不分散,及时避让往来车辆,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
同时,在校内行驶电动车、摩托车时,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,遵守本校《校园摩托车、电动车优化管理工作方案》。

班会目的:

2023年5月11日,工学系组织开展了以“文明交通行,文理我最行”为主题的“学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”主题班会活动,同学们通过观看校园交通安全视频,进行“校园交通安全大讨论”等活动,深刻了解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。

在平时的生活中,同学们要重视交通安全,学习和积累交通安全常识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无论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出行时,要做到“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”,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,做到注意力不分散,及时避让往来车辆,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
同时,在校内行驶电动车、摩托车时,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,遵守本校《校园摩托车、电动车优化管理工作方案》。

电动车、摩托车行驶准则:

一、提倡绿色出行:

建议广大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尽量步行,尽量不要骑乘电动车,积极加强体育锻炼,努力做到不在教学楼和人员流动范围大的区域骑行。

二、务必证照齐全:

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车应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完整、清晰。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相关证件。不购买、不骑乘无牌无证(超标)电动车。

三、务必规范行驶:

校内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车必须遵守交通部门管理规定,包括戴头盔,不超速,不超载,规范停放。要避免出现曲折竞驶、逆向行驶、超速行驶、在驾驶中接打电话或收发信息的不安全行为;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,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或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行人。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/小时,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/小时。

四、注意规范停放:

校园电动车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;未设停放区域的,停放时要做到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,不在交通主干道、人行道、绿化地、操场、建筑物出入口、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电动车。

五、注意充电安全:

学生不得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。不得乱拉、乱接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。

总结:

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,建设宁静、和谐、美丽的绿色校园,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。文明是一种习惯,也是一种力量。遵章守纪,安全出行,文明交通,是每一位同学的责任、义务和自觉追求,让我们一起携手,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,共建共享安全、和谐、文明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班会相关照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