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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规划专业简介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9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、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第一线,从事城乡规划领域工作,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获得国家相关的注册建筑师、规划师基本训练,能够在城乡规划设计、城乡规划管理、咨询、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和部门从事相关技术工作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、城市规划原理、区域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、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、城市设计、镇村规划与设计、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等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城市规划设计、镇村规划设计、建筑设计、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等的原理、程序、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掌握适当处理城乡规划与自然环境、社会环境、历史遗产的相互关系,并具备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规划设计工程实践上的基本能力。

三、主干学科

本专业属于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,内容涉及二级学科区域发展与规划、城乡规划与设计、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、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、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、城乡规划管理、区域发展与规划。

四、核心课程

核心课程:公共建筑设计、住宅建筑设计、城市规划原理、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、区域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城市市政工程系统规划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、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、城市设计、镇村规划与设计、城乡景观规划与设计等。

五、主要实践教学环节

集中实践:军事训练、手绘表现技能实习(暑假)、测量实习、城市参观认识实习(暑假)、课程练习、课程设计、模型制作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。

分散实践:手绘表现技能、计算机设计技能、快题设计技能、城乡规划实务实习(暑假)。

六、修业年限

本专业修业年限4年,最多可以修读6年。

七、授予学位

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,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,修满170学分,方可准予毕业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工学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