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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长江大学学者来我系宣讲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2-09-2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长江大学学者来我系宣讲

一、学校简介

长江大学是“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”入选高校,是湖北省“国内一流大学”建设高校;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,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。

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,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,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学校学科齐全,能够在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管理学、艺术学、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教育;拥有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”、“石油与天然气工程”、“作物学”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,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;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。“工程学”、“农业科学”、“植物学与动物学”、“地球科学”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%。

长江大学人才荟萃。拥有国家级人才45人,省部级人才276人;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28人,硕士生导师2131人。

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。近三年,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53项,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、重点、面上等各类项目134项,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8项;年度获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3亿元以上,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。

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。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—-湖北省荆州市,荆州文化历史悠久,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。并建有武汉校区,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,三面环水,环境秀丽,景色宜人。新时代、新目标、新作为,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长江大学正以“双一流”建设为契机,聚焦能源和粮食“两个安全”,着力教育和医疗“两个民生”,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“两个战略”,以只争朝夕、敢为人先的精神,抢抓机遇、加快发展,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湖北省“省属高水平大学”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00人左右,其中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左右。拟接收推免生人数300人左右(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,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简章及推免生专业目录)。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。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。

三、学费标准

全日制硕士研究生:会计硕士(MPAcc)14000元/人·年,艺术硕士(MFA)15000元/人·年,翻译硕士10000元/人·年,其他专业8000元/人·年;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:工商管理(MBA)20000元/人·年,会计硕士(MPAcc)25000元/人·年;理工科、医学、农学专业10000元/人·年;法律、社会工作、教育、体育专业12000元/人·年。

四、奖助学金

1.国家助学金

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定向就业除外)均享受“国家助学金”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
2.国家奖学金

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,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,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定向就业除外)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。

3.学业奖学金

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定向就业除外)均可参评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”。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(定向就业除外)。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。

4.单项奖学金

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、科学研究、社会实践、文化活动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。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、竞赛之星、公益之星、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,奖励金额为每生5000元,评定工作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5.研究生社会奖学金

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,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。

6.“三助”津贴

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、助教、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。

五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


1.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

提供全日制学习、晚上学习、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。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。

2.奖学金

学校设有学术之星、竞赛之星、公益之星、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,评定工作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:

联系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

邮政编码:434023

网址:http://yjsc.yangtzeu.edu.cn

联系电话:(0716)8060564

联系部门: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
联系人:雷老师、黄老师